女婴入住月子中心仅六天后骤逝,家属质疑护理事故
女婴戴桉澜出生仅六天,在广州番禺的一家月子中心内突发呼吸心跳骤停。其母亲李女士回忆,事件发生在8月24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当时护理人员将婴儿从她的房间推至育婴室进行喂奶,而在不到半小时后,李女士得知孩子已被送上救护车。根据病历记录,孩子是在被发现在没有呼吸和心跳的状态下立即送医的,经过抢救,医生在14时30分确认临床死亡,诊断包括呼吸心跳骤停、猝死、窒息等,气管导管中吸出一些奶渣状物质。
李女士于今年4月与该月子中心签订了服务合同,共支付了1.8万元。她的女儿在8月19日顺利出生,体重为3.45公斤,各项新生儿筛查结果也都正常。8月22日,孩子入住该中心。次日,因急性肠胃炎就医后返回。在8月24日上午,护理人员报告称孩子前一晚的护理情况,包括5次喂奶和7次排便,婴儿状态看似无异常。然而,中午喂奶后,孩子的状况急剧恶化。
孩子的父亲在查看监控时发现,育婴室中的护理人员在给孩子喂奶时,多次出现孩子吐奶的情况,随之脸色变得暗淡,全身无反应。尽管护理人员尝试拍打背部和捏鼻子等方式进行急救,孩子依旧没有反应。从12时30分到12时58分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至今家属和月子中心都无法提供明确的监控视频。
病历表明,医院在13时07分到达现场,此时孩子已无呼吸、无心跳口腔内有奶液,经过紧急插管后吸出奶渣状物质,最终在14时30分宣布孩子死亡。月子中心法定代表人谢老板称婴儿在入住时已存在“基础疾病”,并且在入住时有拉肚子的情况。他否认孩子是在喂奶时出现的呼吸心跳骤停,也否认呛奶,但对事件经过不愿详细说明,声称与中心无关,月子中心仍在正常运营,而涉事的护理人员则只是休息几天,并未被停职。
李女士认为关于“基础病”的说法是一种推卸责任的行为,她认为自己在入住前已提供了相关资料并经过体检。她要求月子中心对此事公开道歉,并对相关责任进行追究以及赔偿。8月25日,沙湾派出所受理了李女士对护理人员陈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的报案。9月4日,番禺公安分局发出了相关的刑事立案侦查请求。到9月12日时,派出所工作人员已在调查,但尚未提供进展信息。记者拨打陈某某的电话时,得知来意后对方迅速挂断。 服务协议中指出,月子中心并不具备医院的资质,属于家政服务机构,其服务内容包括“溢奶吐奶呛奶应急处理指导”等项目。月子中心此前也宣传过其“持证白衣团队”的照护服务。现在,家属正在等待尸检鉴定报告及死亡证明的结果。